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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contact中途改规则 美瞳不那么“美”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15:04:24  来源:网友自行发布(如侵权请联系本站立刻删除)  浏览:   【】【】【

Piacontact中途改规则 美瞳不那么“美”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Piacontact中途改规则 美瞳不那么“美”

记者 司宇萌

“一开始说赠品不限量,中途又改成限量1500份,随意更改活动规则的行为让我感觉被骗了。”近日,多名消费者反映,称美瞳品牌Piacontact海外旗舰店在其发布的“签到28天可免费领取10片美瞳”的活动中,改变活动规则,将赠品不限量改为限量1500份,消费者按要求完成签到后被告知赠品已领完。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签到中途

赠品改为限量

吉林省延边市消费者王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2月20日,她在小红书上看到有人发帖说Piacontact海外旗舰店签到28天可免费领取10片美瞳。当天,王女士便进入Piacontact海外旗舰店,参与签到活动,而参与签到活动的前提是加入店铺会员一键获取个人信息。“当时我咨询客服,该活动赠品是不是限量的,客服回复我说不限量。”王女士说,随后,她连续28天在该店铺签到。满足条件后,王女士联系客服申领赠品,却被告知赠品已发放完毕。王女士询问客服赠品为何变成了限量,客服回复她,不限量的意思是每个ID不限兑换次数,“只要签到满几次28天,名额内就可领几次”。

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签到活动规则截图页面上看到,商家规定“连续签到28天额外奖励店铺内日抛10片装任选一盒,具体兑换详情请咨询客服(本奖励3月31日截止)”,其中,并没有关于限量1500盒的规定。

山东省青岛市消费者张女士也参与了上述签到活动。她告诉记者,她于2月23日—3月22日参与签到活动,在连续签到第十天时,她发现Pia?contact海外旗舰店店铺首页会员公告里提到“签到活动预备的奖品总库存为1500份,先到先得,赠完为止”,并且签到日历下方的活动规则中也多出了第七条“本次活动奖品(日抛十片装),总数1500盒,先到先得,赠完为止”。张女士说:“我刚参加签到活动时首页没有公告,活动规则里也没提到赠品限量,大家都以为签到就能获得赠品才参加的。Piacontact海外旗舰店暗改活动规则,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反复联系

客服回馈在沟通中

据Piacontact海外旗舰店店铺信息显示,该店铺的经营主体是PIA株式会社。记者通过询问在线客服希望与PIA株式会社取得联系并全面了解此次签到活动的具体事宜,客服表示将会向上级反馈,并未作具体答复。随后,记者又拨打平台客服电话试图联系到该公司,客服表示将会在48小时内回复记者。截至记者发稿时,Piacontact海外旗舰店回复称“由于目前疫情原因受限,品牌内部处理较为缓慢。对于本次发生在Piacon?tact海外旗舰店的签到活动的事件在沟通中。”

律师观点

规则变更涉嫌虚假宣传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久成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Piacontact海外旗舰店签到赠送10片美瞳活动实质上属于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活动开始时,该店铺并未在活动规则中明确提及赠品数量,这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王久成认为,Piacontact海外旗舰店和参加签到活动的消费者之间构成合同关系,该店铺未事先告知消费者就随意更改活动规则,属于单方变更行为,构成违约。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而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受到损害。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冬竹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商家发布“签到28天领美瞳”的活动规则信息不准确,未写明奖品数量,使消费者根据对活动规则的理解以及客服的回复认为该活动奖品是不限量的,误导了消费者,后又暗改活动规则变更奖品数量,将不限量改为仅1500盒,根据相关规定,商家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上接B786版)

单位:人民币元

除上述理财产品外,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的结构性存款2,000.00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5日到期,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的7天通知存款1,000.00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到期。公司已将上述到账款项循环购买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4.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2.26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1年01月0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01月12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01月0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5%。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已经2021年01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01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并经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987.97万元(截至2021年5月7日,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2021-02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2-014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2-010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6,584,017.15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3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005,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度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2-012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磊先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扬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烨先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9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年报工作量及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202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2020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上涨16.67%。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出具《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按时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2-016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

(一) 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二) 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 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 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 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 平衡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三)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 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 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 公司财务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三)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内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经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2-017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③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③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③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freewo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2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许惠钧先生

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顾月勤女士

财务总监:陈君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freewo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82609999

电子邮箱:ir@freewo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2-019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3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稼铭先生: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具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资格,2011年至今任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资质)江苏仁合分公司负责人;1999年11月至今兼任苏州市银龄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1999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德弘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0月至今兼任苏州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至2021年9月兼任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兼任苏州新大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及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1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邮编:215341

电话:0512-82609999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稼铭

2022年4月28日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2-013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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